近几年来,住房、医疗、社会保障、教育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使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消费支出日趋多元化。据统计,在我国出售的商品住宅中,私人购房占到六成;全国汽车销售量中,私人购买已超过四成。这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正处于“住”、“行”为主的结构升级转型阶段。一九九二—一九九七年,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由百分之五十二点九下降到百分之四十六点四;衣着、家庭设备用品、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所占的比重也下降了二点七个百分点;而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及娱乐、教育和文化服务类支出所占比重,则由同期的百分之十九点九上升至百分之二十九点一,提高了九点二个百分点。显然,如果按“衣、食、住、行”对消费结构进行分析,“衣、食”需求在基本满足之后,人们消费的选择正逐步转向以健康、舒适和方便为主。与此同时,“住、行”消费也在迅速地发生变化。随着住房福利分配制度的取消,大部分公有住房已出售给个人,住房产权的私人占有会根本地改变人们的置业观念和行为。在改善居住环境上多数居民愿意更多地投入。同时,由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开始形成一种“工作在城,居住在城郊”的奢望,尽管目前仍只限于很少一部分“有车族”,但表明随着私人汽车拥有量的增长和城市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这一趋势会逐步增强。同时,这也说明“住、行”消费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行”在“住”的购买选择中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而当“行”的问题能够很好解决之后,“住”的区位选择无疑会增大。住与行的消费比重的变化在一九九八年表现更为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一九九八年城镇居民吃、穿、用三方面的消费比重为百分之六十三点八,比上年降低四点一个百分点。其中食品支出的比重为百分之四十四点五,比上年下降一点九个百分点,衣着消费比重下降百分之十一点一,下降一点四个百分点。而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娱乐、教育、居住等方面消费比重比上年提高了七点九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转型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非消费性支出高速增长。一九九八年非消费性支出人均支出九百八十七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三十点六,占实际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百分之十五点三上升到百分之十八点五。二是享受与发展资料需求逐年增长。一九九八年城镇居民家庭用于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的消费支出分别为二百零五元、二百五十七元,分别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二和百分之十点四。相应的支出比重近年来一直保持着上升趋势。用于娱乐、教育及文化服务的消费人均四百九十九元,占消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一点五,成为继食品消费支出之后的第二大消费。三是居民居住支出日渐增加。一九九八年城镇居民用在居住上的消费支出人均四百零八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九,其中包括房租、维修服务费在内的住房支出人均一百七十三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六点四,水、电、燃料及其它消费支出人均二百三十五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一。以上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消费重心已由吃、穿、用明显地转向住与行,正处于消费升级阶段。(方宗摘自《市场营销导刊》)